左徒123
发表于 2014-10-27 19:22:56
嘴根真粗...
有鸟就叫
发表于 2014-10-27 19:35:50
欣赏一下
山阴老人
发表于 2014-10-27 19:57:47
好鸟,喜欢
中国名鸟
发表于 2014-10-27 20:04:10
真不错的鸟,收服它就好。
南有乔木
发表于 2014-10-27 20:07:01
哈哈,果然好鸟,喜欢
画眉王迷
发表于 2014-10-27 21:03:47
此犯再凶、再霸,没有鸟证、物证不能作为收押证据。初级法院更不能将嫌疑人供大家批斗。看把嫌疑人打的皮开肉绽、头破血流。中级法院决定,限你院三日内将嫌疑人送交中级法院,不得有误。
画眉王迷
发表于 2014-10-27 21:08:33
另:中级法院委托画眉王迷全权处理此事。特此盖章
waqnwyzf
发表于 2014-10-27 21:18:21
回 1楼(眉玩没了) 的帖子
虐待 ,太残忍了。
青城幽
发表于 2014-10-27 21:34:04
引用第2楼mpingzwj于2014-10-27 15:18发表的:
此犯霸气,大方头,钉子嘴,大青眼,牛筋脚,看来是长期欺男霸女之狠货,今日得你收编,看能否在服役期间有所现表没有,如兄弟收服不了些货,小弟愿代劳。
呵呵,我也愿代为收押!
广西特鸟
发表于 2014-10-27 2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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