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泉映月 发表于 2011-1-5 19:28:58

回 9楼(吃饭) 的帖子

呵呵,知道你的意思,在你的文章中,不应走题,削弱了你文章的力度。

吃饭 发表于 2011-1-5 19:35:09

我觉得对“十恶”的阐述,说明了两位女性为了证明自己的美丽和期盼他人的认可,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与第二段中的“只要”有稍微的抗争,就是无法饶恕的罪孽”想呼应

中国爱鸟人 发表于 2011-1-6 08:18:11

引用第8楼二泉映月于2011-01-05 19:14发表的:
“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这个有点看不懂,其余都能看懂。
文章剖析得较为深刻。冲破礼教束缚,张扬个性解放。现在似乎要有点回归才好呢。

“小功”,五服的一种。系指亲属关系较近者。(“什么是亲属关系中的五服?”)

无心之茶 发表于 2011-6-5 18:06:31

不错,才子一个!

养鸟听叫 发表于 2011-6-10 21:39:32

楼主:欣赏你的文笔,但不赞同你的观点。这二个女人放到现在,试问:哪个男人愿意娶?何人愿意老婆红杏出墙?

双飞客 发表于 2011-6-11 00:55:38

引用第3楼张旭新于2011-01-04 22:29发表的:
你充满激情的文字同样令人感慨,欣赏了。施耐庵一定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他以神来之笔粉饰了一群流氓暴戾、悲凉的一生,我们可以理解这是向往自由的情怀。潘金莲的悲剧在今天看来,多少是给武松抹黑的,但在女人被视为男人固定资产的年代,就在正常不过了,这也是为何现在的人对她唏嘘伤感的原因了。同情,有时要比憎恨和崇拜更有力量!

您好,有时“在”这个字用顺了手,“再”这个字也会写成“在”的。

上等兵 发表于 2011-6-12 01:03:50

帮忙顶了

上等兵 发表于 2011-6-12 01:03:57

扫楼了

湛蓝天空 发表于 2011-6-22 21:10:27

真爱不分贵贱,每个人都有追求真爱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或许幸运,或许坎坷

双飞客 发表于 2011-6-29 13:54:03

在中国历史上,男女地位啥时平等过?现在社会赋予了妇女空前的地位,可是也还是没有达到绝对的平等啊!怎么才是平等了啊?等到再也没有呼吁了,就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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