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狗 发表于 2007-10-16 20:07:56

有请各位兰友

哪位兰友有,牟安祥写的两篇文张\"植兰用水\",\"国兰用肥之法\",请传上来//谢谢

兰江 发表于 2007-10-16 22:15:42

牟安祥前辈的关于植兰用水的文章兰花中碳、氢、氧的含量占总重量的95%以上,水的含量在其中所占比例在94%左右。水的分子式是H2O,两个氢原子与一个氧原子结合成一个水分子。光合作用的过程是兰叶组织中原叶绿素接受光能和热能,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与自身的水分子 结合生成碳水化合物和叶绿素,供兰株的生理需求,并向空气中排放多余的氧气。这个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不是我们探讨的话题。但是水份的作用对兰株生长极其关键.我们探讨兰花用水也是植兰树蕙中最大的话题。兰花无水无法存活,水用过多也能导致兰花死亡。俗话说“栽兰仅一时,浇水三年功”。很多花卉爱好者,他们往往培育出各类花卉万紫千红,但在初植兰花时,却常常使兰花“九死一伤”,什么原因?大都栽在浇水上。有些初涉兰道的朋友,常常问我:“兰花多少天浇一次合适?”我听后,总是无法用三言两语来回答,因为他问的题目太大,况且一年四季浇水就把握的尺寸不一样,兰种不同,浇水量也不同,植兰场所处的方向或高低不同,浇水量也不同,盆具的大小、
兰丛的多少、生长期还是花蕾期、空气的湿度、流通的速度、气温的高低等等实在是不敢一言以弊之,但也没有他法,便说:“干透浇透。”或“不干不浇”来挡塞,或者念开古经:“秋不干,冬不湿。”来蒙混过关。兰花浇水,确实是一大学问,这如同人们游泳一般,游泳不是每个人都会的,不是那一天早上你忽然兴起买他一件游泳裤跳进大海,就能为所欲为,而实实在在要加以认真学习,管它蛙泳还是“狗刨”,只要会他一种,也算是会了,起码淹不死。植兰也是如此,浇水便如同游泳一般,弄它些一般的品种,培育中慢慢体味,浇水之道便能悟出。我如下所言,虽对你无大益处,但也是在浇死了几罗筐的兰之后才体会到的。书本上的东西虽说有用,仅能让你明白道理,而实际
操作效果如何?也只能因地因时至宜,不可死搬硬套,“马克思主义在于活学活用”。大道理如此,小道理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先谈谈兰花用何种水浇施为好。
古人浇兰以天落水为好,其次才是河水、湖水、泉水、井水。天落水是指雨水、雪水。用大缸蓄之以备常用。现代人植兰是以自来水为主。自来水是人们将水库、湖水、河水经过净化、杀菌等处理后的生活用水,按标准此水已达到人饮用标准,但由于在输送过程中,管道病菌和管道污染以及残留的氯气、漂白剂等因素影响,此水必须经过加热后方可饮用。兰花用水方面,目前还存在很多误区,就说天落水吧,天落水有好的一面,即天落水由于水分子在蒸发、降落的过程中呈活动状态,且在这一循环过程中形成水滴,充满了空气中游离的矿物质、微量原素。含有兰花所必须的多种营养。用这种水浇兰,有利无弊。事物总有两个方面,由于人类的活动,工业化的程度高、空气中的工业废气、硫化物含量越来越高,尤其是二氧化硫,对兰的损害极大,有些地区常常发生酸雨现象,这样的“天落水”是无法用于浇兰的;另外,用大缸常年蓄之的天落水,极易形成细菌滋生的摇篮,用这种水施兰,使盆中有害菌大量增加;还有一点,常年蓄之的水,形成“死水”,这在后面还要提到,对兰花毫无益处可言。如今的河水、湖水、塘水等,大都已被污染,泉水、井水性寒,不易直接浇兰。人类密集城市,城市的兰友占比例极大,这些兰友只能用自来水。自来水不或直接施用于兰,必须存放一段时间,待氯气挥发殆尽,漂白粉得到充分沉淀。自来水的存放时间各兰书中所言不尽相同,有的说三、五天,有的仅说存放一段时间后使用。其实自来水存放时间决不能过长。正常的存放时间一天足矣,为什么这样说呢?存放的时间越长,氯气挥发得不是越干净吗?我们说,氯气的挥发时间大致一天时间已经足够了,此时的水中分子依然处在活动状态,而由于蓄之时间的增长,水中的分子逐步呈链性联结,存放时间越长,链性联结越紧密。兰根对于这种链状的水分子是无法吸收的。这种链状水份子形态的水,我们称之为“死水”别说兰花,既使人类、动物及其他植物对这种“死水”难能吸收利用的。

兰江 发表于 2007-10-16 22:33:43

《国兰用肥之法》搜索不到。

童幼敏 发表于 2007-10-16 22:59:31

桃园北极星 发表于 2007-10-16 23:21:06

引用第3楼童幼敏于2007-10-16 22:59发表的 :
借楼主的贴问下兰版,我今天去挖了些腐叶土给有花芽的兰花换盆土。因为以前的盆土肥力不够透气也不好。我想还是尽早换了。倒盆后兰花根部要不要用水洗净然后再晾干?请兰版指导,谢谢!
依我個人之見 最好洗淨晾乾再重植

金牛鸟王 发表于 2007-10-17 07:53:49

来学习学习。

kong3w111 发表于 2007-10-17 10:07:14

好帖,收藏了。

童幼敏 发表于 2007-10-17 11:13:39

桃园北极星 发表于 2007-10-17 16:32:29

引用第7楼童幼敏于2007-10-17 11:13发表的 :

谢谢这位朋友说明。
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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