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蟋蟀--1.唐代2.宋代3.明代4.清代(三)
斗蟋蟀之风到明代愈刮愈盛,竟刮出个酷好此戏的“蟋蟀皇帝”明宣宗来。与这位蟋蟀天子比起来,南宋的“蟋蟀宰相”便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了。明宣宗不但喜好斗蟋蟀,而且简直到了入迷的程度。《万历野获编》载:“我朝宣宗最娴此戏,曾密诏苏州知府进千个。一时语云:‘促织瞿瞿叫,宣德皇帝要。’”据《苏州史料》载,宣宗皇帝的诏书原文是这样的:“敕苏州知府况钟:比者内官安吉祥儿采取促织,今他所进促织数少,又多有细小不堪的。已敕他末后运自要一千个,敕至,尔可协同他干办,不要误了。故敕。宣德九年七月。”身为一国之主,竟然一板正经地又是下诏书,又是派专人,到处采办进贡蟋蟀供其玩乐,封建皇帝之昏庸可见一斑。问题还在于这位皇帝是个玩蟋蟀的行家里手,不但需要量大,而且对贡品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不是容易蒙混得了的,这就增加了任务的艰巨性,既然皇帝下令,况钟等辈当然不敢当作儿戏,只好劳民伤财,逐级下达命令,要百姓们全体动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其间出现的悲剧、喜剧、丑剧,不可胜数。清代作家蒲松龄曾以此为题材,创作了小说《促织》,描写成名一家围绕进贡蟋蟀而发生的悲剧故事。小说主人公先是因促织而丧子,后竟因促织而致富,“不数年,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促织》虽为小说,却是宣德朝斗蟋蟀之戏的真实写照,暴露了皇帝的一喜一乐为社会造成的严重问题。史载当时各级官吏见皇帝酷爱促织,便投其所好,纷纷以蟋蟀邀宠希幸,以致“苏州卫中武弁,尚有以捕蟋蟀比首虏功,得世职者。”《万历野获编》当时有一位朱姓的镇抚,就是因为“进此得宠,遂加秩”《吴县志》。这与明成化、嘉靖年间有人以进房中术而得高官,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更多的是悲剧。《明朝小史》载:“宣宗酷好促织之戏,遣取之江南,价贵数十金。枫桥一粮长以郡督遣觅,得一最良者,用所乘骏马易之。妻谓骏马所易,必有异,窃视之;跃出,为鸡啄死。惧,自缢死。夫归,伤其妻,且畏法,亦自经焉。”这该是蒲松龄创作《促织》的素材来源之一。这位粮长因受上级差遣,身不由己,竟毅然用一匹骏马换一只蟋蟀,由此亦见此时的蟋蟀价格已被“炒”得相当高了!没想到的是,妻子的好奇心,竟最终酿成夫妇同死的大悲剧。斗蟋蟀本来不过是一项娱乐游戏,愉情遣性,有益身心健康;不想一经皇帝看上,遂变利为弊,成为统治者压迫人民的工具,悲剧由此而生,实在令人可叹!所以蒲松龄感叹道:“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之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闻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信夫!”明代最高统治者对斗蟋蟀的特殊兴趣,客观上推动了这项活动的迅速发展。宣宗以后,斗蟋蟀的狂潮席卷大江南北,不分官民贫富,无论城乡妇幼,竞以斗蟋蟀为乐,几乎成为一种社会的“时髦”。南宋时,斗蟋蟀的中心在杭州,至明代则转移到北京。先是宫中太监以皇帝为榜样,争斗赌博。《明宫史》载“善斗者一枚可值十余两不等,有名色,以赌博求胜也。秉笔唐太监之征、郑太监之惠,最识促织,好蓄斗以为乐。”京城的百姓几乎人人皆有此好:“京师人至七八月家家皆养促织,……瓦盆泥罐,遍市井皆是。不论老幼男女,皆引斗以为乐。”(袁宏道《促织志》)这是万历年间的事。崇祯时依然如此:“七月十五日上坟如清明时,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讫,于墓次掏促织,满袋则喜,秫竿肩之以归。是月始斗促织,壮夫士人亦为之。斗有场,场有主者,其养者又有师。斗盆筒罐,无家不贮焉。《帝京景物略》北京乃宫廷之所在,既然皇帝爱之极深,京师百姓受其影响是很自然的事。除北京外,苏杭一带仍承贾似道的遗风,斗蟋蟀之热情未有少歇。《万历野获编》说“近日吴越浪子有酷好此戏,每赌胜负辄数百金,至有破家者。”《庚巳编》也说“吴俗喜斗蟋蟀,多以决赌财物。”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不能把此后的“蟋蟀热”及其引起的弊病完全归罪于皇帝。因为毕竟并非每一朝皇帝都喜斗蟋蟀,因捕捉进贡蟋蟀而得官致富也只是很偶然的事。根据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民间对它的兴趣其实比皇帝也不差。既然“壮夫士人”、老幼男女“皆引斗以为乐”,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项活动本身确实有很强的吸引力,能为人带来精神上的极大愉悦。当时的诗人高承埏曾写过一首《蟋蟀赋》,把人们用斗蟋蟀取乐的热闹场面写得生动活泼,使人读了觉得斗蟋之戏确实是奇趣横生,作为一项消闲解闷的民间游戏无疑是可取的。另外也无容讳言,斗蟋蟀活动出现不久就产生的赌博功能,至明代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的嗜利观念与斗蟋之戏的娱乐功能结合在一起,使这项活动有了畸型的发展。明代所有有关斗蟋蟀的记载,几乎都同时谈到了赌博。如沈德符所说的“吴越浪子酷好此戏,每赌胜负辄数百金”,《明宫史》内所说的“以赌博求胜”,以及高承埏《蟋蟀赋》里所写的“赌以玉麈,注以金钱”等语,无不说明斗蟋蟀与赌博在明代已融为一体,已经变成赌博的代名词;对大部分人来说,赌博赢钱的目的可能比娱乐性更为重要。当然,由于赌注下得愈来愈大,不可避免地出现有人欢乐有人愁的人生悲喜剧。《庚巳编》载:“予里人张廷芳者,好此戏,为之辄败,至鬻家俱以偿焉。岁岁复然,遂荡其产。”不过他后来又遇到好运,经玄坛神的指点,捕到一只神变的蟋蟀,“用以斗,无弗胜者,旬日间获利如所丧者加倍。至冬,促织死,张恸哭,以银作棺葬之。”美好的结局显然是虚构的,这不过是赌徒们心里的美好打算而已,事实上不可能有什么玄坛神来帮助他们。斗蟋蟀变成了赌博,玩蟋蟀的人变成赌徒,于是这项活动慢慢步入邪途。明代的一段时间里,各行各业都热衷于此戏,几乎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现了“贵游至旷厥事,豪右以销其资,士荒其业”(刘侗《帝京景物略》)的局面,甚至连军中将领也沉缅于斗蟋蟀的赌场中:“马士英为人极似贾秋壑,其声色货利,无一不同。羽书仓皇,犹以斗蟋蟀为戏,一时目为蟋蟀相公。然则蟋蟀一物,既亡宋又亡明矣。”(《柳南随笔》)马士英为明末将领,曾为南明东阁大学士,进太保。他在清军进攻迫在眉睫之际,不为抗清大计,仍大斗蟋蟀,故被人斥为“蟋蟀相公”,可与贾似道的“蟋蟀宰相”并为不朽;而蟋蟀微物,竟也因此而蒙受亡国之虫的恶名,悲夫!
斗蟋蟀在明代虽一度成为社会问题而衰歇过,但总体来看,其养斗技巧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由于这时玩养蟋蟀的人极多,不少玩家为斗蟋取胜,花费大量心血,潜心研究,用心实践;更有人注重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并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使蟋蟀的养斗更趋科学化,提高了斗蟋之戏的文化价值。如几种蟋蟀谱对蟋蟀的分类,更趋细致具体,仅“论形”就分为十七种,“论色”则分为七十一种,并均以形象化的语言命名之。在饲养方法上,除了有“喂养歌诀”谈到蟋蟀对温度、光线、食料、饮水、禁忌等方面的要求。还记录下当时养虫名家的喂养方法作为参照,对广大养虫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际经验。袁宏道、刘侗对明代京城斗蟋蟀状况的记载,则为我们提供了更感性、形象的认识材料。另外刘侗《促织志》还记载明代已发明了人工繁殖蟋蟀的方法,说明此时人们对蟋蟀生活规律不但已经有了深刻认识,而且已经完全掌握,这在昆虫学的历史上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事实上,有些民间育虫的秘密方法,即使在现在也还是昆虫学家们研究的课题,而在几百年前却为蟋蟀玩家们解决了。发明人工繁殖蟋蟀的方法,最初的起因是某些蟋蟀酷爱者想克服自然条件的限制,使隆冬季节也可以摆开蟋蟀竞斗的战场,同时也可以使某些优良品种得以流传。但后来发现人工繁殖的蟋蟀斗性不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只好作为鸣虫畜养,“留其鸣深冬”了。
至于畜虫工具,明代已完全摒弃了笼养之法,普遍采用盆养。袁宏道所记京城“瓦盆泥罐遍市井皆是”,刘侗所记“斗盆筒罐无家不贮”,都说明养蟋蟀要用盆已经成为常识,这与西湖老人《繁胜录》上所记的南宋时杭州城里售卖各种蟋蟀笼,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照。与蟋蟀盆的普遍使用相联系,明代出现了专门的蟋蟀盆制造业,并有一批手艺精巧的工匠艺人。所制不但实用,而且精致工巧,成为一种新兴的民间工艺品。
由于明代玩蟋蟀的人极多,不少玩家为了斗蟋蟀取胜,潜心研究,使斗蟋蟀技艺又有进一步提高,有关著作也应运而生。先是嘉靖年间有《秋虫谱》问世,紧接着万历年间周履靖又在此基础上加以续增,成《促织经》;后来又有袁宏道、刘侗删节本的《促织志》的出现。其中尤以周氏续增本为详。周本号称在贾似道原书基础上续增而成,但因为贾氏原书已佚,所以我们不知道哪些是贾氏原文,哪些是周氏所续。但与同样署名为贾似道的《秋虫谱》对照来看,周履靖确实增加了不少内容,其中必然是吸收了大量明代人的畜养经验。如蟋蟀的分类更趋细致,仅“论形”就分为十七种,论色则分为七十一种,合为八十余种,且均以形象化的名称命名之。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将此归到贾似道的名下,实际上这众多的分法不会全出自贾氏,一定也包含着明人的认识。再如在斗法上,《促织经》上有“防敌”、“择牵”、“接力”、“斗法”、“审势”、“惜才”、“斗败”、“芡法”等,极具规范化,这些为前谱所无,当是在明代才形成的。袁宏道和刘侗的两部《促织经》又分别见于二人的集子中,前者见《袁中郎集》“蓄促织”条,后者见《帝京景物略》“胡家村”条。这两种本来并不是专为养蟋蟀的人而写,原名也不叫《促织志》,是清人陶廷重校大型类书《说郛》收入这两部分时改为现名。二书基本上是采撷贾氏《促织经》有关内容而成,无多发明。然书中所记明代京师人斗蟋蟀的盛况却很生动,令人能够想象出满城男女争斗蟋蟀的热烈场面和气氛。明代的闵景贤写的一首《观斗蟋蟀歌》中说:“燕市斗场挨户户,正酒色天好决赌。各提斗盆绣花缕,摩挲入手澄泥古。”王醇《促织》诗中有“风露渐凄紧,家家促织声。”这些描写都说明明代京城中的斗蟋蟀活动可以说如火如荼,异常兴旺。明天清代慈禧老佛爷上场 明代的皇帝有勤政的,也出了不少好玩的 喜欢!欣赏了! 你很有才! 学习了,又长了些历史知识 回来看看自己帖子,蟋蟀的季节又要开始了。 呵呵呵呵 蟋蟀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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