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的阳光 发表于 2008-12-16 23:04:41

婉唱 发表于 2008-12-17 15:37:31

引用第40楼微笑的阳光于2008-12-16 23:04发表的 :
仔细看过了楼住的文章, 珂儿的经历挺难,二舅的故事一闪而过,三舅的婚姻有点迷惑,结局有点小遗憾

感觉缺了点什么似的~~~想了想``是有些应写的别轻易省略掉~~~该多写一点嘛~~字少了点 看着不过瘾


.......
婉唱真心的谢谢你朋友。我也非常喜欢看朋友你的作品,我觉得我们的呼吸是相同的。呵呵,那些朋友是婉唱在百灵版的老朋友,都让我给拉来了,是我硬把他们拖来的,不好意思啊。

无限正义 发表于 2008-12-17 16:34:48

引用第4楼东方剑于2008-12-13 15:32发表的 :
质朴的山民,真知的情感,楼主好文采!!!

天地之剑 发表于 2008-12-18 12:00:26

寓意深刻,回旋余地大,给人深思和启迪,LZ 大有前途。

白头老翁 发表于 2009-1-14 20:11:42

军歌 发表于 2009-1-14 20:34:03

楼主的作品真的很好,整个故事并没有提杀生,但这个凄惨的爱情故事却始终没离开杀生,从动物到人。我要为您加油

op 发表于 2009-1-16 00:09:03

1. 动词+副词--得
动词+名词--的

2.以写人物来看,好在写出质朴的人民情感.

3.以风格看,当爱情来读,当人情来看,都不太妥,
故事里,隐隐的藏着一条因果的主旋律,
冥冥中,一命抵一命似的.
优秀的作品.

婉唱 发表于 2009-1-17 20:37:51

引用第46楼op于2009-01-16 00:09发表的 :
1. 动词+副词--得
动词+名词--的

2.以写人物来看,好在写出质朴的人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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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所言极是。婉唱学习了。的,得,地,婉唱有时用的不对,这是老问题了,当年为这个问题婉唱不知挨上司多少的批评呢,婉唱是批了就该,改了就范,犯了再批。呵呵。谢谢朋友的指正,婉唱一定注意老问题不要再犯。呵呵,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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