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人全家死光光,用这种不道德的手法,把我家的狗药倒,真是不要脸!
偷狗人全家死光光,用这种不道德的手法,把我家的狗药倒,真是不要脸!2009年12月29日上午10-11点,我家黄狗狗在外面田地里玩耍时,正好被那些所谓的搜狗的人(其实就是不要脸的偷狗人)发现,他们立即向它投食带药的食物,我家的狗狗吃后,立马就成了半昏迷状态。此时,正好被我们家邻居看到,立马叫我妈妈,我妈快速追了出去!但他们这些不要脸的人,连偷带抢的把我家狗狗抱起,迅速的放进,摩托车后的篓子里,飞快发动车子的离去!我妈追都没有追到!这些人作案手法很专业,一伙两个人,据说都是带着口罩的(看来还是知道自己在做贼),均起着摩托车!---希望宜兴官林地区或周边地区有良知的朋友们,看到有这类类似的偷狗行为,请麻烦您拨打110,应该这种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个人认为狗是最忠诚的动物了,他对主人从来都是不离不弃,无论您是贫穷和富贵,他却会一直跟着您,从不离弃您!希望大家都能来爱护狗狗,因为他们真的是我们的朋友!
虽然我的话有点过激,但诚请版主能理解一个养狗人的心情,希望不要删帖!同时也谢谢青鸟论坛,给我提供一个这么好的交流平台!
http://pd.images22.51img1.com/6000/hjx027/d034b7c60bd779962c6ef5339f305ab2.jpg ★★★偷狗贼使用方法:1.迷药,迷药的成分主要是医用乙醚,把少量的迷药放在面团或者熟肉里,丢到狗跟前,狗闻到就会晕倒,偷起来轻而易举。
2.“还有一种比较残忍,就是直接将狗用棍棒打死,但这种方法很危险,因为狗叫很容易惊醒狗主人,但只要下手快,在狗主人赶到之前,也能偷到狗”,
为了抓狗不择手段,有人还把一种毒药掺在诱饵里,一旦有人误食这种狗肉,将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还是敬请那些喜欢吃狗肉的人,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口下留情!因为市场有了需求,才会有人做这个事的!您和大家都不吃狗肉了或许人家的狗狗就不会遭殃了! 看看是不道德行为。 偷狗也犯法(2008-12-5 15:29:42 作者: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李颍林来源:中国检察网 http://www.cnjccn.com/)
农村有句古话“偷猫偷狗不算贼,逮到一顿捶”,然而,当偷狗、偷猫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犯罪数额时,一样要受法律的制裁。近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涛、胡小伟、赵君龙盗窃一案,经颍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以被告人吕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被告人胡小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被告人赵君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8年6月7日,被告人胡小伟、赵君龙、吕涛到凤台县新集镇王集村王坤进(化名、另案处理)家购买桑塔纳轿车时,王坤进称他家有三步倒药,让胡小伟等人去药狗,并承诺予以收购。当晚,胡小伟、赵君龙、吕涛驾驶桑塔纳轿车,先后窜至颍上县等地盗窃他人17条狗,经评估价值人民币3392元。
被告人吕涛、胡小伟、赵君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吕涛在本案中参与盗取财物数额虽属较大但其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法认定其有严重的犯罪情节。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时认罪态度较好,该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固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所谓盗窃罪是指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本案中三被告人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取他人的狗17条,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3392元,已经达到追究三被告人盗窃罪刑事责任的犯罪数额。因此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被告人以犯盗窃罪提起公诉,颍上县人民法院以三被告人犯盗窃罪予以作出判决。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依法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盗窃的对象是什么。本案中,三被告人盗窃他人合法拥有的狗,数额较大,依法应予惩处。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盗窃罪追究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应当的。狗也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合法财产,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的判决也给那些妄想依靠使用毒药药狗,依靠卖狗肉发家致富的盗狗贼敲响了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本文链接:中国检察网http://www.cnjccn.com/html/200812515294220260.html)
回 2楼(深山清风) 的帖子
您好!哥们!这是犯法行为啊!可社会对这个事情好像都不够重视的!我们这也经常发生,鄙视偷狗的人。 引用第5楼洛阳123于2009-12-30 16:05发表的:
我们这也经常发生,鄙视偷狗的人。
就是的。。。鄙视 完全都不是人,其实连畜生都不如的!为了区区小利,却让别人伤心很久! 下回门口有搜狗的来,我都要给他拍照,把摩托车牌照也照下来!到时帮他们在网上晒晒,看看这些不要脸的人!(虽然是违法了肖像权,但总比这些无耻之徒,要强) 记得,上次我在家时,就有一个人问我妈,你家狗卖不卖,我妈说不卖!那个买狗说“小心给人偷跑了”,我当时就说“谁要偷,我就打断他的腿”!我估计就他们这些杀千刀的一伙人搞的!要是下次让我碰到,非要搞死他们不可!(这不是简单的偷盗,完全就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