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逍遥 发表于 2010-5-4 18:44:43

浙江金华:有人在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今天上午,记者接到热心网友爆料,称江北时代广场附近的花鸟市场内有人在卖一只外表看上去像猴子的动物。“如果是国家保护动物的话要赶紧保护起来,看它的样子很没精神。”市民曹女士介绍说,这只看上去像猴子的动物可能是稀有物种,从来没在本地见过,希望我们能去看看。

记者随后赶到花鸟市场一探究竟。在花鸟市场转了数圈,并没有发现曹女士所说的“异类”。于是记者又拨通了曹女士的电话,曹女士边回忆边给记者提供该店铺的位置信息。终于,记者在一家不起眼的卖宠物犬的小店铺的角落里发现了曹女士口中可能是稀有物种的东西。刚走进店门,店主就问买什么。从口气中可以感觉出店主有点警觉。记者佯装成买狗的市民,在店里咨询了一阵。老板见是诚心来买宠物的,便放下了警惕心。

在问了几只狗的价钱后,记者假装很惊奇地发现这只被放在很不起眼位置上的“怪物”。“这是什么狗?怎么一动不动?”老板娘立刻走过来,很细声地告诉记者这是一只“南狐”(谐音,店主很含糊地说,当时无法听清)。小家伙当时是蜷着身子在睡觉。记者试着摇晃了几下笼子。老板娘很警觉地说“它在睡觉,你不要去摇它。”。随后记者表示很感兴趣,又仔细端详了几番。老板娘发现记者对这只小东西好像不是很了解,又很感兴趣的样子,就过来介绍说这只东西也卖的。记者问多少一只,“5000。”回答得很干脆。接着她又很热心地过来帮记者摇醒它。“怪物”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记者看到它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只“猴子”!

据了解,一般猴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买卖,禁止私人饲养的。而记者见到的这只像猴子,但绝对不是普通的猴子。那它究竟是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核对了一些信息,初步认定这只应该是“懒猴”。

懒猴,又名蜂猴,体长28—36cm,尾短,四肢细长,指(趾)短而粗,足的第二趾有钩爪。眼大而圆,擅长夜视。懒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其受人为活动干扰相当严重,目前极为稀少,亟待加强保护,是严禁捕猎倒卖的。

掌握到这些信息后,记者拨通了金华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处的电话。森林公安处的陈处长接到消息后立即指示民警随记者前往搜查。由于出警迅速,店家还未来得及将懒猴收起来就被抓到现行。看到是民警来了,店家马上改口,“这是我们自己养养的,不卖的。是我朋友送我的。”店家还称,这是他们从老家广西那边带过来的,他们有饲养证。店主还佯装给朋友打电话,让他来把懒猴带回去。森林公安局民警项专出示证件后,当场收缴饲有懒猴的笼子。随后,我们来到浙江师范大学,请专家进行鉴定。

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科学学院的鲍毅新教授是野生动物专家。鲍教授经过仔细的观察、比对、鉴定后得出结论,该物种的确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懒猴!专家介绍说,懒猴的毛厚密且柔软,背部中央有一条深棕色纵纹,从头顶后方直至尾部,眼周和鼻端褐色,特征非常明显。“这种懒猴是稀有物种,在我国只有云南及广西南部有极少数量幸存,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猎杀贩卖的。”

金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项专介绍说,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但违法,而且可能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10年监禁。另外,国家也明文规定,不允许私人养猴子,如果发现,就要追查猴子的来源,视情节轻重量刑处罚。目前,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将协同有关部门对该经营店铺进行处理。

沧海一刀 发表于 2010-5-4 18:47:02

看下

赤松逍遥 发表于 2010-5-4 19: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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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 发表于 2010-5-4 20:35:08

【茶馆版规】再次重申发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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