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js 发表于 2010-5-17 22:29:56

晚上大家喝酒去吧

lawrence74 发表于 2010-5-17 22:32:18

我这手都伸了半天了,哥儿几个握不握啊?

chenjinm 发表于 2010-5-17 22:32:52

回 36楼(lawrence74) 的帖子

好样的,也很大气。像你道歉。一切都在握手中消散。

majl 发表于 2010-5-17 22:34:12

引用第41楼lawrence74于2010-05-17 22:32发表的:
我这手都伸了半天了,哥儿几个握不握啊?

人家都禁言了 没法握了

lawrence74 发表于 2010-5-17 22:34:44

Re:回 36楼(lawrence74)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chenjinm于2010-05-17 22:32发表的 回 36楼(lawrence74) 的帖子 :
好样的,也很大气。像你道歉。一切都在握手中消散。

就当不打不相识吧,握手了朋友!你的盘笼观点我没有否定,只是大家言语需要更和谐,你也够爷们儿,不是小气人,以后多交流!

羽佳水清 发表于 2010-5-17 22:34:54

引用第38楼chenjinm于2010-05-17 22:29发表的:
其实为一个话题南北各异,不苟同也是必然的,当初我一句话引来很多异议,其实大家回想回想自己说的话,其中往往都有些欠妥之处。所以以后还是多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尤其是我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没有恶意,

对极了!这样青鸟论坛才是大家的论坛,直来直去好啊,没有恶意更好!这样大家才可方便地讲话。
握手啦!

chenjinm 发表于 2010-5-17 22:35:41

我和大家道歉了,伤了许多朋友,以后共同提高。其实我很善良,哈哈。

chenjinm 发表于 2010-5-17 22:39:20

呵呵

家中养绣 发表于 2010-5-17 22:41:07

lawrence74 发表于 2010-5-17 22:43:36

其实我没有任何办法也没有任何权利来禁言和主宰禁言或解禁。只是恳请版主在看到这个帖子的时候能够网开一面,大家已经握手言和,误解已经化除,希望论坛更为和谐,在座的都是老师和高人,我会更为虚心向大家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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