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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6-2-28 0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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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 4楼(苗岭红星) 的帖子
引用第9楼花鸟四条于2016-02-27 18:26发表的 回 4楼(苗岭红星) 的帖子 :
您不是鸟友,是政府官员下的一名保安人员。更像一名兴师问罪的打手。少讲点吧,积点德。莫犯众怒。 
青鸟网有要求发帖要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您并没有说建青鸟网的人是政府保安人员,打手。
本人发帖没有一点拿国家法律指责养鸟者的文字,只讲个人体会,却被您不容,无端攻击。这种蛮不道理,欺软怕硬,真有老北京街头小混混的作风!不,您可不是老炮那样尊重规矩,除霸安良的侠义之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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