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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律诗·十年幽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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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言律诗·十年幽梦清
南飞北雁鸣,
春去夏荷青。
君自伤离别,
蹉跎岁月情。
飘零游子意,
往事故人明。
万里红尘路,
十年幽梦清。


词谱:
2、五律平起首句押韵
平平⊙仄平(韵)
⊙仄仄平平(韵)
⊙仄⊙平仄
平平⊙仄平(韵)
⊙平⊙仄仄
⊙仄仄平平(韵)
⊙仄⊙平仄
平平⊙仄平(韵)

译文:
我的内心就像南飞的北雁飞过上天时发生的悲鸣声一般,自叹没有人能懂我的内心世界,而此时正是春去夏至的时刻,学校的荷塘里一片青绿。我还记得与君在此离别后每一次重游旧地的时候,才会感叹这些年的时光白白的流失了,我还是一事无成。借与一纸锦书,我这一个游子的心意,只有你这个故人才能明白。这才感叹红尘世间,隔断的不只是千万里的距离,还有那十年的光荫和梦想。

名人例词:
五言律诗·晚晴
李商隐
深居俯夹城,
春去夏犹清。
天意怜幽草,
人间重晚晴。
并添高阁回,
微注小窗明。
越鸟巢干后,
归飞体更轻。

译文:
自己居处幽僻,俯临夹城(城门外的曲城),时令正值清和的初夏。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人的精神也为之一爽。夕阳的余晖流注在小窗上,带来了一线光明。因为是晚景斜晖,光线显得微弱而柔和。飞鸟归宿,通常是触动旅人羁愁的心态,这里却是喜晴情绪的烘托。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19: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诗不太好写,累人啊,希望点评下,哈哈。写的非常之少,要求实在是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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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诗句。有一字“十”该是入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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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0]。毛主席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22]。例如[23]: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24]。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25]:   渡荆门送别 [唐]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中寡妇[26] [唐]杜荀鹤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苎衣衫鬓发焦。桑拓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叶烧[27]。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28]!   现在两举毛主席的诗来证明:   送瘟神(其二) 毛泽东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答友人 毛泽东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去地诗。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唐]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29]。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唐]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30]。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b)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a)(c)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这是(a)(c)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 [宋]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a)(b)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呵呵,网络整理,给你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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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21: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二泉映月于2010-11-14 19:50发表的:
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0]。毛主席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22]。例如[23]: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24]。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25]:   渡荆门送别 [唐]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中寡妇[26] [唐]杜荀鹤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苎衣衫鬓发焦。桑拓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叶烧[27]。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28]!   现在两举毛主席的诗来证明:   送瘟神(其二) 毛泽东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答友人 毛泽东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去地诗。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唐]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29]。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唐]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30]。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b)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a)(c)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这是(a)(c)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 [宋]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a)(b)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

所以不好写啊,哎,现在只是多半写来看看,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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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8: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零游子意,
往事故人明。

有人说五律比七律难写,意思也就是用更少的字来表现出自己想表达的东西,所以即使每个字的作用和含义都不少,辛苦!

按老兄的回复所说,我更感惭愧,我现在也仅是看看从前写的东西,而且写东西的动力更小的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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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6 09: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努力学习写律诗,觉得其中的颔.颈两联好难写,还有工. 宽对之分。为了对上自己写的所谓上联,有时候真的是绞尽脑汁!
虽然字斟句酌得很辛苦,但是爱诗人也乐在其中哩。呵呵!
学习楼主五律!映月先生整理的资料很详尽,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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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9: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深意切的好诗!
我不太懂
和李商隐的例句对比
好像中间两句对仗稍差了一些
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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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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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5: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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