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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时尚装饰品,水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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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21: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几年来,“水晶”“翡翠”大行其道,在城市的街头巷末,在商场的承包柜台,各种玉器小店、小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吸引了广大年轻人,特别是年轻女孩的眼球。然而,其产品价格暴利令人惊心。有时一件几元钱的小玩意卖到十几元,甚至是几十元。一二百元进的商品,更敢标以几百元乃至千元的标价,极度暴利。即使刨出各种费用,仍有四分之三的利润空间。以一件标价为1000元的商品为例,各种成本合计约为250元。所以买玉时一定要敢于砍价,一般可照所要价的三分之一出价,仍以1000元商品为例,出价300左右就可拿下。砍价时不可心软,不可听信老板的鼓吹。

老板言其所售之物或为翡翠(还是A货)或为水晶或为琥珀、琉璃等等,总而言之“稀世珍宝”汇聚一堂。然而,其“稀世珍宝”或为大件玉器之余料,或为再加工之玉,或为玻璃,更有以塑料冒充水晶之物。

老板善吹,其曰,吾所售之物与某某昂贵、高档之物相同,极具收藏价值。老板会言,吾所售之物,具有镇宅辟邪,延年益寿,祛病强身,美容养颜之神奇功效。说的是天花乱坠,令人心动,然而,冷静一想,不攻自破。试问,若老板有此等宝物,何必辛辛苦苦站柜台?留作私人珍藏,岂不落得逍遥快活?

此类商埠所售之物,皆无珍品,摆摆,带带,玩玩,乐乐,皆可。如盼其升值,希望甚微。

又及,一些大商场、珠宝行之玉制品经常大作特价,美其名曰:“让利酬宾”但其初衷与原价令人疑窦重生。买之应谨慎冷静,切不可当作大馅饼。

最后补充,三五十元的小东西由于本身价位就低,以要价得以一半到手。在旅游购物景点应出价更低,谨防上当。

本人资历有限,见识有限,加之各地价格存在差异,所说之言难免漏洞,仅供参考。还望各行家拍砖指正,谢谢,谢谢!
发表于 2006-4-12 07: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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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19: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原创帖子,学习了,谢谢楼主!
帖子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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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20: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极具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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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20: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消费,广而告之。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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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9: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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