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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才鹦鹉

《十年》 他们是爱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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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2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力从后面环住我,我颤抖,欲推开他。他俯身吻我的耳垂,不容我拒绝。我痛恨自己,竟有片刻的贪恋。
   “小勤。”他在我耳边低语,“我想重头来过。”

   我如掉入梦中,分不清东南西北。他说完,把我抱到了沙发上,那是我们曾经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我来北京的第一天,我躺在他的身上,数他的头发,他跟我说,要爱我一辈子。一辈子是那么短,短到让人绝望。张力的眼睛看着我,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陌生的自己,仿佛一个世纪过去了,我终于奋力推开他,往门外跑去。

   漆黑的楼道,我差点跑丢了我的高跟鞋,我是那样奋不顾身地跑下楼,外面在下雨,倾盆大雨,如注。我跑进雨里,像逃离。

   跑到家门口的时候,有人一把抱住我,他说:“天,小勤,我就知道你有事。”

   是林志安。

   当晚我发高烧。四十度,林志安要送我去医院,我不肯。我想,如果我告诉医生我是吓烧的,我怕他们会把我送到精神病院。

   他妥协,买了退烧药来给我吃。雨太大了,伞挡不住,回来的时候,他身上是潮的。他扶我起来,给我喂药,我听到他叹息:“小勤,我们该如何是好?”

   我已没有力气回应,很快进入梦乡。我梦到会梦见林嘉惠,她涂了蓝色眼影的大眼睛瞪着我,满脸委屈,追问我:“为什么要跟我抢?我只有他一个!”

   我惊醒,天光大亮,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一束新鲜的百合,旁边有张小卡:“我去处理些事,很快回来,祝早日康复!安。”

   我盯着那个“安”字良久。用力搓面颊,希望昨日一切皆是梦。

   我决定暂时消失。

   合约已签,林嘉惠的书交稿在即,我只好带上我的手提。我去了京郊的一个小招待所,以前陈昊曾经带我去过,那里有点小山小水,重要的是安静,我好像从没有过如此认真的写作,一气呵成,一个完美的林嘉惠在字里行间慢慢凸现。

   我知道他们是爱过的。就像我和张力。只是每个爱情都危险,人算不如天算,伤心人最好还是躲起来哭,才不会那么丢人。

   山中一日,人间千年。十天后,我把稿子整理完毕,决定回去的时候,第一个电话打给了陈昊。他迅速地接,喘着气问我:“你到底去了哪里?手机也不开。”

   “我写完了。”我说,“林嘉惠的自传,应该很棒。”

   “晚了。”他说。

   “什么晚了?”我迷迷糊糊。

   “你到底去了哪里?天不吐?不看报纸不上网?”

   我朝他大喊:“你跟我说清楚!”

   “你先回来吧。”他说,“我们见面谈。”

   还是老地方,陈昊带了一大堆报纸来见我,声音急促:“真吓人,还翻出了派出所的纪录,盗窃,还有……”

   是张力的报纸。

   当然,他并不是为了报复我。他刚刚回国,急于立下一番业绩,在集团里站稳脚跟。他打着海归的旗号,忽略这个圈子的潜规则。他成功了,我能听见印刷厂里报纸疯狂加印的刷刷声。钱的声音。

   而纯白无瑕的偶像林嘉惠,在瞬间坍塌。

   “你还有别的选择。”陈昊说,“披露你知道的一切,再加上你和林志安的绯闻,出一本书,小勤,你只需一夜,就可以暴富。”

   哦,不,不,当然不。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陈昊跟在我后面,低声问我:“小勤,我想知道你和林志安,是不是真的?”

   我只给了他一个眼神。

   他无声地退后,没有继续跟着我。

   我回到家,用了整整一天才拨通了林志安的电话。他的声音非常疲惫:“我很忙。”他说,但是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和我约了时间,在我家楼下见面。

   会面的一刹,他对着我,高高举起双手。我明白,这个姿势代表:结束了。林嘉惠的神话,我可以小挣一笔的活计,还有,我们之间曾经说过的话,唯一的一个吻。

   都结束了。

   “到底为什么?”我问他。

   他疲倦的样子,也还是非常之帅,他耐心和我讲述:“本来以为没有钱搞不定的事。我们的后台老板,非常有钱,你也知道。但是这一家不买账,据说一个高层刚刚从德国回来——外国人,真的就不吃钱这一套?”

   “什么都查出来了,他们真够厉害的,挖地三尺。”林志安的神态里,有一种灰败的绝望,我看了心如刀绞。

   “还可以挽回的!”我慌不择言,抓住他的胳膊。“林志安,你听我说。没有不认钱的,一定是钱太少了。你们后台老板不是很有钱吗?给他们啊,让他们撤掉稿子,让他们道歉,对了,你们可以干脆把这间公司收购……”我语无伦次。

   “没必要了。”林志安的口气里有无限凄凉。

   其实我明白。没必要了,名声坏成这样,林嘉惠已经没有继续的价值。在这个世界上想要出名的漂亮女孩成千上万,很快就能找到一个新的林嘉惠——更听话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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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23: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到林志安把我的手,温柔地,但是坚决地,从他的胳膊上撸下去。
   “林志安,”我冷静地问他,“我们之间的那些,是不是全都不作数?”

   他恳求似地看我一眼:“小勤,现在不要说这些好吗?我要赶回去照顾小惠,她的状况很不好……”

   他急匆匆地走了。我看着他的白色福特潇洒地拐个弯然后消失不见。但是车又忽然地回来,我的心里有刹那的狂喜,他在我面前摇开车窗,看着我,我本已冰冷的的心一点一点地温热,我等着他开口,说出我想听的话。

   可是他却问我:“你和那个张力,是旧日恋人,对么?”

   我惊讶。

   “小勤。”他说,“我多么希望这件事与你无关。”

   我百口莫辩,说不出一个字。

   他摇上车窗,将车再次开离我的视线。

   我慢慢走回家,忍住不掉眼泪。白色的花伦天奴长裙铺开在我的床上,从公主打回灰姑娘的原形,如此轻而易举。

   后来,根据媒体的报道,林嘉惠的自杀,发生在傍晚6点到六点半之间,应该就是林志安离开她来见我的那半个钟头。

   她死了,无法抢救。

   那夜,我接到无数书商的电话,伊人已逝,与她有关的东西都可以卖大价钱。我知道是陈昊一片好心,但我不能接受,我坐在电脑前,按删除键,一个字一个字将那五万字慢慢删去。电脑里放的林嘉惠的歌:当夏日最后一朵玫瑰,开在空房间寂寞的酒杯……

   我知道有很多人和我一样怀念她,我知道我是她最不在意的一个。

   可是,我也知道,我的眼泪是真实的。

   这年夏天,短得奇怪,仿佛只过去一半,秋天就提前到来。

   林嘉惠像一颗流星。迅速走红,迅速消失,人们的记忆力是残忍的,很快都没有人再记得她,不知道有人特意封杀还是怎么样,20天之后,在一切报章,都再也找不到她名字。

   但是我记得她。我去碟店,从角落里翻出她平生唯一一部电影,她饰演一个来北京寻梦的少女。片子拍得并无新意,有点类似《十七岁的单车》,但是林嘉惠的表演光芒四射,有一段,她趴在青梅竹马的情人肩上大哭,那一刻,我相信,她饰演的,是真实的她自己。

   她的自传删去了,当初的资料却还收在我这里,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也会翻阅。有时候翻着翻着就睡着,会梦见她,还是一样的梦,她涂了蓝色眼影的大眼睛瞪着我,满脸委屈,追问我:“为什么要跟我抢?我只有他一个!”

   我在梦中也先自气馁,颓然道:“我没有和你抢。我也抢不过你。他始终是你的。”但是她不肯相信,绝望地一次次摇头。她苍白的脸上挂满泪和汗,唯有眼睛亮着像两颗火石,在黑暗中灼灼跳荡。

   她非常非常的美丽,让人心碎。

   在家闷了很多天,我终于肯见陈昊,他回请我一顿海蟹粥,边吃边埋怨我:“像你这样冰清玉洁,坚守道德,不饿死也要被气死。”

   我懒得跟他烦,只好使出杀手锏:“那个张力的老婆说她不认识你。”

   他一下子哑掉,半晌才嗯嗯啊啊地给自己打圆场:“我认识她的,那天晚上我其实比张力先和他讲话,可能我不够帅,她忘记了。”

   我不拆穿他。就算真的认识,又怎么样?没有人会真的为了这样一个不成立的理由而照顾一个不相干的人四年,其间不仅要赔小心,最重要的还要贴钞票。

   我最近是学乖了,早去查过,原来让我挣到第一笔钱的那本所谓的“导演的书”,压根就不存在。

   当然,他是爱我的,不然,没理由做这些。

   陈昊尴尬地把粥三口喝完,付账走人。我独自一人慢慢走回家,我想,原来这个世界好人真的是没好报的,陈昊是好人,但是他喜欢一个女孩好多年,这个女孩却假装不知道。张力不是好人,却成为这场林嘉惠事件中唯一的受益者。我看最近的新闻,他们报纸的销量在市民阶层飙升,据说他也因此获得多少多少的集团股份。不过这些,已经与我无关。

   终于接到陈昊的短信:“告诉我,我是否有机会?”

   我硬下心肠没回,删掉了它。

   在心底,唯一和我还有关的人是林志安。但是他好像凭空消失了。消失就消失吧,我已经学会唱林嘉惠的歌,在KTV里,以假乱真。唱完后我起身,从黑暗的大街独自走过,抽一根香烟,想一个人。

   就这样,庄小勤的生活恢复正常,照样是晚睡晚起,接些散活。不同的是,我开始看一些娱乐新闻,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我在寻找谁,或者等待谁。

   终于还是被我等到了。

   但不是在娱乐频道。广告的时候我转台到新闻,甜美的女播音员尽量严肃地念:某新闻出版集团副总昨日发现死于家中,疑凶已经投案自首,据他称,两人是因为前不久曾沸沸扬扬的一起娱乐圈打假事件结下仇怨……

   然后,林志安带着手铐的身影出现。对着镜头,他居然在微笑,不卑不亢。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是在拍警匪剧,英俊的男主角含冤入狱,但是司法公正,他最终沉冤得雪,与爱人团聚……

   但这是真的。林志安被武警押走。有人问他,有没有想对谁说最后的话?他犹豫,嘴唇翕动,有一刻,我几乎以为我的名字会从他口中吐出……但是他最终,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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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23: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转身,背影消失,隔着一层荧幕,这是我们的永诀。
   这真是一个惨淡到极点的夏天。比冬天还要寒冷,我愣了很长时间,终于扑倒在地板上,放声大哭。我一边哭一边捶着地板,像个小孩似的放肆。林嘉惠死了。林志安也要死。张力……我大哭着想,张力,我刚到北京的时候他用两个月工资买了一台摩托,我从此不必再受晕车之苦。在那些没有被金钱和欲望污染的日子里,我们真诚地相爱过。我的心里忽然没有了一丝的怨恨,我觉得我对不起所有的人,而我,又那样深深地,爱着他们。

   我还想起那一夜,林志安的吻落在我鼻尖上的时候,我以为,我们会相爱。

   可是爱情就是这样,随时开始,随时结束。这多让人心酸。

   夏天最终将结束的时候,陈昊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对象我不认识,据他说是家里给他找的,条件不俗。他给我发来请柬,邀请我参加婚礼。

   “哎呀对不起!”我说,“太不凑巧了,我的机票也是那天!”

   他一惊:“你要走?去哪?”

   “回老家呗,趁着还没有老得不像样,想办法把自己嫁掉。”我轻快地回答。

   “哦。”他说。“秃”地一声,挂掉电话。

   我马上打出去。“喂订票中心吗?”我看着陈昊的结婚请柬,“请给我一张9月9号的机票,去成都。”

   我离开北京的时候,没有人来送。本来,我就只陈昊一个朋友。我把退还的房租押金,还有买完机票剩下的钱,给他买了一套银餐具。他是好人,可以成为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幸福。只可惜,我不算在其中。

   行李托运之后我拎着一个纸袋在候机厅瞎逛,寻找我要找的人。

   一个女孩子,穿着简洁的运动装,皮肤紧绷,青春无限。

   就是她了!我在心里喊。

   一个箭步冲上去。“你好我叫庄小勤事情是这样我有一条华伦天奴的裙子很漂亮但是我穿着不是很合身想把它送给最合适的人。”我一口气说。

   她诧异地看着我。犹豫,心动,最后伸手:“谢谢你!”她快乐地说,年轻的笑容如花绽放。

   我相信,在那一刻,她会觉得今天的自己,是最幸运的公主。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闭上眼睛。仿佛所有的疲惫都已卸下,我将飞去全新的日子。我当然并不怀疑,以后的我会遇到别的男人,和他相亲相爱,共度白头。只是张力,陈昊,林志安,我会记得他们,像记得每一个半途而废的夏天和每一场飞飞扬扬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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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23: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四十度高烧还没烧坏脑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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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23: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今天的结束,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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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23: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来了~哈哈~先发帖子然后慢慢看来。真开心呀~~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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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23: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4楼天才鹦鹉2006-11-05 23:15发表的“”:
哈哈,今天的结束,明天继续
已阅。
感觉对以上人物交代得有点仓促。
故事好象已经结束了。
不过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明天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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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天
   我都要花很多的时间来计算

   我们到底还可以爱多久呢

   至少

   你还愿意笑我傻

   这真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我叫陈朵。耳东陈,花朵的朵。

   二零零四年夏天,我大学毕业,掉进滚滚失业洪流,光荣成为“坐家”一名。

   老天作证,我真不是故意的。大三大四两年,我先考托福,再考GRE,出国不成决定考研,考研失败决心好好复习考公务员……总而言之,当我从这一系列失败中痛定思痛,决心洗心革面好好找一份的工作的时候,招聘的季节已经结束,所有的好职位已经名花有主,剩下的都是文员、秘书这样的鸡肋,甚至还有屈臣氏的店员——我会在这些没意义的工作上浪费青春吗?当然不会!

   因为,说到底,我还算优秀。中文系的才女,校学生会宣传部长,这些头衔,可以给一个未入社会的姑娘至大的虚荣心。

   而且,托福,GRE,我的成绩都不差。

   我甚至申请到一个美国野鸡大学的全奖,这所大学位于美国墨西哥边境,偏远得不太像真的。它居然还神奇地设了一个“东亚研究所”,好像是专门为了我这种学个中文系又梦想出国的花痴准备的。

   我拿到邀请函那天,宋天明快高兴疯了,在大街上抱着我不肯撒手。

   “小朵!”他差点掉泪,“我们终于不用分开了,终于。”

   宋天明学的是基础物理,早已拿到美国一所中等大学的全奖,签证都已经通过。如果说还有什么让他在出国前犹豫的,那就是我。只有我。

   我们非常、非常地相爱。宋天明爱陈朵,陈朵也爱宋天明。这一点,樱花东街的人民可以为我们作证。盛夏的那条街人声喧嚷,而宋天明就在路中央深吻我,时间停滞,连车辆都绕开我们行驶,那一刻我们那么年轻,美丽,正是人生里最肆无忌惮的好时光。

   只是我们得意得太早了。

   签证官是个脸上擦厚厚一层粉的年轻女人,她把我的材料翻过来掉过去地研究了半天,一脸的质疑。

   最后她问:“动机?”

   我答:“男朋友要过去,我想和他在一起。”

   她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拒签。

   走出领事馆大门以后我就开始死不说话,宋天明跟我走过了两条街,我不准他牵我的手,他就很乖地,隔着两尺光景地一直跟着我,连大气也不敢出。

   我们路过大概第五家肯德基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问我:“进去吃点东西?”

   我不肯。他叹口气,进去半天,抱出一只全家桶。

   鸡翅递到嘴边的时候,我的眼泪才哗地掉下来。

   宋家明看着我,叹口气:“其实不出去也好,你的学校那么远,肯定条件也不好,我舍不得你吃苦。”

   我不答。

   他又说:“你留在国内也好,怎么着也能混个白领,干吗出去给人家端盘子做二等公民?”

   我还是哭。

   他硬着头皮继续:“其实,其实,中国也很强大……”

   我终于憋不住笑了,边笑边用油乎乎的手直打宋天明,两个人又哭又笑地抱成一团。一个小小的挫折不足以让我们郁闷太长时间,出去读书不也只有两年吗,两年读完他就镀金完毕荣归故里,然后我们就相亲相爱永不分离!

   然后,他走了。

   我留在这里,面对的是一个百无聊赖的秋天。

   其实百无聊赖是我最喜欢的一种生活。秋天的天空蓝得像水洗过,天气不冷又不热,我能整个下午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踩着早落的梧桐叶子喳喳作响。累了,就找个便宜的咖啡馆叫杯红茶坐到天黑,然后一个人慢慢走回家。

   用宋天明的话来说,我真是自由散漫得无可救药。可是他当初也就是爱上我的自由散漫,他追我的时候一天给我写一封信,在信里面肉麻地说我是“不羁的风”。他说过将来我们一定要买一所安静的房子,打开大门就是看不见尽头的林荫道,他希望拉着我的手一直走,直到我们老得再也走不动。

   年轻人说起情话,总是这样自以为是的目空一切。

   可是当年的情话言犹在耳,说话的人却已经去了世界的另一端。这样想起来,心里不是不酸涩的。

   而且自由散漫的日子也不能一直过下去。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经过这么一段风花雪月不事生产的日子,我没钱了。

   没钱我就打电话给叶小烨,她是有钱人,认识的也都是有钱人,所以经常能给我找到赚钱的门路。

   没人接。

   半小时以后她才给我回过来。

   “刚才在酒吧,太吵了,没听见。”她的大嗓门一如既往,我赶紧把手机音量调低,大半夜的,怕隔壁告我扰民。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劈头盖脸就给我一顿骂。

   “陈阿朵你真是见色忘友啊,多久你没跟我联系了?有钱打国际长途没钱打个市话,再说咱们不还是亲情号码吗?”

   “你不也没联系我吗,猪头!”我骂回去。

   “我太忙,玩玩就忘了。”叶小烨就是这样厚颜无耻没理搅三分的习性。

   不过她也真是有本事,两天之后就给我联系到工作,给一个刚上初三的小姑娘当家教,是她老爸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家里巨有钱,但是叶小烨说:“陈阿朵别怪我没提醒你啊,这个周宁子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问题少女。要不人家能给你这么高价钱?一小时一百块呐,你以为你教的什么?点金术啊?”

   我问她这个周宁子具体问题在哪,她却两手一摊说不知道,不过反正大家都是这么传的,小心点总没错。

   问题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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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2: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了想还是勇敢上任,想当年我当问题少女孩的时候(哇哈哈,是在梦中吧?),这小丫头应该还含着奶嘴发痴呢,谁怕谁啊。
   我的第一次家教,没有家长在场。

   叶小烨告诉我,这姑娘的爸爸是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出名的忙,本来说好由妈妈陪孩子见老师,谁知在外企当高层的妈妈临时被上司被一个电话召去,所以,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就只有我,单独会见这位传说中的问题少女。

   那天我坐公车几乎穿过全城,才来到了周宁子家。那是栋单独的别墅,下了公车还要走过一条很长的路才能到达,路旁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在黄昏微暗的光线里显得异常宁静,风吹过有隐约的低语。

   这就是我和宋天明梦想中的屋前林荫路,甚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美。看来有钱真的是可以买到一切,我心里又羡慕又酸楚。

   周宁子坐在书房等我到来。她眉清目秀,穿的T恤牛仔裤一看就知道是昂贵品牌,头发剪得短短的,看上去和其他所有初三的孩子一般无异。

   我向她伸出手:“我姓陈。”

   她冷淡地触了触我的指尖,脸上没有太多表情。我倒是紧张起来,深吸一口气:“今天上数学。这里有十道题,题目从易到难,你能做多少是多少,做完咱们就能看出来你的数学需要补习什么地方,好不好?”

   她点头。

   我松口气。“那就开始吧。”

   她问我:“我自己做?”

   我点点头。

   “那我爸妈花钱请你来干什么?”

   我冷静地说:“教你。不过我要先看看你的水平再决定你值不值得我教。”

   “拉倒。”她把腿压到桌上,从抽屉里拿出一包女式香烟,挑衅地问我:“来一根?”

   “我不抽这个。”我说,“我只抽红双喜。”

   她盯着我看,没头没脑的问:“你泡过吧吗?喜欢去1912不?”

   我说:“你题目要是做得好,我可以考虑陪你闲聊,否则免谈。”

   她哼哼,把习题本在桌上铺好,转身对我:“你能不能出去?我做题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

   “好吧。”我说,“你需要多久?”

   她看看题目:“半小时后你再进来。”

   我觉得这个习惯可以理解,象征性地巡视了十五秒,闪人。

   反正屋里也没其他人,我无聊地东转西转,一边转一边抽凉气——这房子真他妈的大!不仅大,而且装修得有品位,豪华得深藏不露,客厅的中央摆着宽大的皮沙发,我把自己陷进去,发呆半小时。

   半个小时,至少可以做完六道题,我心想,原来这孩子,基础还是不错的。

   等我回到书房的时候我就不这么想了。

   没有人,书房里没有人!

   我留的习题照原样摊开在桌子上,不同的是,上面用黑色的签字笔划了一把大大的叉,潦草地写着:再见!

   窗户开着。这个天杀的书房在一楼!我欲哭无泪。

   宁子的妈妈赶回来的时候我还在对着叶小烨吼。“你这是给我找的什么工作?孩子丢了我怎么负责?”叶小烨也有点着急,在那边支支吾吾,就是支不出招来,恨死我。

   宁子的妈妈倒很镇定。她三句两句问清了状况,安抚了我,开始打电话。

   “喂周国安吗?”我听见她礼貌地问。“宁子从家里跑出去了。她新换的手机号你知道吗?”

   挂掉电话,她看见我不知所措的样子,和蔼地解释:“我打给宁子的爸爸。他对宁子比较有办法。”

   我眼睛瞪得更大。

   她笑起来。“看来陈小姐还不是很了解情况。我和她爸爸,去年年初的时候分居了。”说的是一件这么不愉快的事情,她的笑容却非常妩媚。

   我更尴尬。“我非常抱歉……”

   “哪儿的话。”她熟练地摸出烟盒,打火机叮地一声。很少看见有人把烟抽得这么优雅,我简直看直了眼。

   一支烟抽毕她深深叹了一口气。

   “陈小姐,你知道,你是我给宁子请的第九个家教,第八个的结局是被她用晾衣服的竿子从家里打出去。”

   “呵呵。”我不知道该哭还是笑。或许应该说,很荣幸,我还没挨打?

   “陈小姐,我和你说这些是因为,我希望你能用你最大的耐心对待宁子。老换家教对她的学习也不好。而且……”她像下定了决心似地说,“我和她爸爸正在争她的监护权。可是我最近真是很忙。”

   她说到这,眯缝着眼往沙发背上一靠。我忽然想起叶小烨家的波斯猫,也是这么一副慵懒的神气,成天睡眼惺忪地埋在沙发里,可每次出场还是迷倒一大片。叶小烨说,女人到了波斯猫的级别,基本无须再刻意卖弄风情,一举手一投足,拈花摘叶,皆可伤人。

   宁子的妈妈就是波斯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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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2: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女人,居然老公要和她分居,真不知道世上的男人是怎么了?
   “你先回去吧。”她说,“晚了这边没班车了。”

   可我还是决定等宁子回来,她是从我手里走丢的,我要看到她回家才放心。

   宁子妈妈也没再赶我走,我们坐在沙发上等,钟点工做好了饭菜,她请我一块吃,我肚子饿了,也没再推脱。我们在饭桌上瞎聊,她的寂寞,是明显的。

   那天宁子被送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送宁子回来的是她爸爸,不过我没看见那位神通广大先生,因为他根本就没进屋。他的车子开进院,宁子的妈妈迎出去,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

   宁子独自进屋来,白色的T恤已经有些皱,她坐在沙发上,看到我,有些吃惊:“你还没走?”

   我问她:“玩得开心吗?”

   她突然咕咕笑起来:“我和我爸打了一架。”

   我才发现她喝了酒。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她又笑:“我爸爸妈妈在院子里吵架,他们总是这样,以为不在我面前吵我就听不见,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我没好气地嘀咕,这孩子真是没心没肺,他们吵架,还不是为了争是谁没把你教育好?

   宁子却像看穿我的心事,又是好一阵笑,笑完之后说:“你别天真啦!他们吵的不是我。是钱。”

   哦天啦。真是让人抓狂的一家人。

   “你走吧。”她老三老四地说,“想赚我家的钱,要脱一层皮,你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呢?”

   “宁子!”她妈妈已经进门,听到她说的话,大声呵斥她,“怎么跟老师说话的呢?”

   宁子并不生气,而是声音懒懒地说:“那妈妈你教我怎么说。”

   我抓起我的包:“明天同一时间我会过来,你,数学题做完再睡!”

   宁子瞪大眼睛看我。

   我已经转身出门。

   宁子的妈妈追出来,坚持开车要送我回家。

   “陈小姐,你是我给宁子找的最好的家教。”她说。

   “为什么?”我吃惊。我还没教呢。

   “直觉。”她说,“我希望你坚持。好吗?”

   “我尽力吧。”我说。

   “谢谢你。”宁子的妈妈打开车内音响,曼陀铃奏着一曲缠绵的《绿袖子》。她困倦地抚抚后颈,一个简单的动作胜却人间无数,我忽然强烈感觉,女人真是到了这个地步才算修炼成精,我和小烨那点青春胡闹,全都不能作数。

   那天晚上宋天明给我打电话,他前两天终于在校外找到一间便宜的公寓,和一个香港的留学生合住,比住学校公寓便宜很多。

   “香港的留学生——男的女的?”我敏感地问。

   “你说你这人……”他在那边支支吾吾,我就知道肯定是女的,女的就女的呗,连撒谎都不会,可怜的宋天明。

   我和他简短说了说今天的事情,接着说:“我这人是不是有毛病,越挑战越想做。”

   他着急:“你可别受委屈!”

   “受就受呗,”我故意气他,“反正我现在也没人罩。”

   宋天明想了想:“不高兴做就不做吧,可是……”

   然后电话就断了。

   我知道他可是什么。宋天明去了美国两个月,我们除了上网就是电话,可是宋天明说个十分钟我就会心疼得龇牙咧嘴,逼着他挂了电话再给他打过去。最便宜的IP卡打国际长途是一分钟4块,不工作的话怎么负担得起?

   我放下电话,心里空落落。当然,我不能不做这份工作。做家教一小时一百块,打长途一小时两百块,爱情居然是如此昂贵,也许,这就是生活的真相。

   我的朋友叶小烨是个有钱人,但她确实非常严肃地反对自己是个有钱人,大一那年,她独自一人拖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挪进宿舍,害得我们都以为她是孤儿。一次和她一起去食堂,她可怜巴巴地买了一份炒蛋卡上就没钱了,我一个心疼,转身买了一块肉排,扔进她碗里。

   她夹起肉排开始大咬,我不得不提醒她:“喂,省着点,做半小时家教的钱呐!”

   她哈哈一笑,我们就此成为朋友。

   直到大二那年,宿舍里的姑娘们有了初步的品牌意识,突然爆出一个惊天发现:叶小烨撂在行李架上不闻不问的破箱子,居然是LV的!

   也就是说,叶小烨是一个百分之百如假包换深藏不露的富家女!

   这个事实让她最好的朋友我差点没昏过去。

   叶小烨满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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