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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0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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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于天
小董果然没吹嘘,领着我和沈三到了大烂尾楼就找到肖鹏,上了铐子拎回派出所。
那小子的T恤还是视频中穿的那件,胸前背后都印着格瓦拉头像,但脏得已经看不出本色,浑身上下发着阵阵馊味。
看得出来,这小子表面惶恐,但内心很镇定。审讯也容易,他很快就交代了套子事件始末。
“他俩都是不到三十岁的样子吧……,应该是外地人,不像是本地口音。看衣着打扮好象很有钱,出手挺大方。”关于那对男女情况他能谈出来的也不多。
“上网打游戏和买好吃的了,都花了。”当谈到四百块钱去向时,他犹豫一会后这样交代。
被派去“月光”宾馆调查的民警回来了,说宾馆前台服务员回忆那几天是有一对背着大摄像包像是电视台的男女入住,早出晚归。拿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上网一查,假的。
查肖鹏提供的手机号码,是不用身份证就能购买的那种本地手机卡,已经停机。
“两位,案子结了,我得去分局汇报情况。这小子说不上什么时候都就得放,你们想要采访就快点吧。”小董急着去邀功向我和沈三告别。
“案子结了?幕后指使人不是还没找出来吗?”我觉得奇怪。
“哥们,这案子当然是结了,至少对我们派出所来说是结了--在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抓到了作案人。至于找出幕后指使人嘛,我们也作了尝试,结果你们也知道。再想深入调查可别指望我们一个派出所的能力!看上边咋办吧,既然市委副书记有批示、媒体有报道、群众有呼声,事情当然不能不了了之,估计得由市局网络监察支队出面调查了。我在网监支队有同学,如果将来你们对后续情况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那同学。”
“那为啥要放这小子呢?放长线钓大鱼?过了十多天了能好使吗?”沈三问。
“上哪钓去?!”小董耐着性子拿出笔录解释,“看,这小子是92年7月18日生的,我们上网查了,属实。也就是说后天才满十四周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护着呢!别说《治安法》,就算是他触犯了《刑法》也治不了他!最后只能是教育释放。”
接受完询问的肖鹏坐在那里,面色呈着一种营养不良造成的苍白。小董已经打发人解开了铐子,他不停地绞着手指,时而抬眼瞄着重新走进屋子里的我和沈三,如果发现沈三举起相机,就埋下头。当我问起关于他爷爷和他爸爸及他家的情况,他就很抵触地白我一眼,然后低下头一言不发。我和沈三试着用最温和的语调也不济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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