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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家,同事开了家小酒店.一为捧场二为聚会,三日一大喝,一日一小喝,于醉醺醺中深有感触喝酒经历,戏写此题.
人生中初次饮酒是在小学六年级,阴雨天,在同学艳超家,几个顽劣小子一时兴起,每人喝了一小盅.酒精的作用把祖国的花朵熏得是那样红.每人都发誓这辈子再不品尝这辣辣的东西,谁料想今后的道路上却没少过它的陪伴.
正式的饮酒是在参加工作之后,开始时是瓶盖,然后是小盅,继而为杯.酒的品种则是从白酒开练,啤酒葡萄酒次之.大概在92年至96年吧,那时的聚会场合多为小酒馆.没有包间的概念,屏风隔断就算是雅间了.人声鼎沸中杯槲交错,好不热闹.大概在96年左右,小镇兴起大酒店,包房卡座,卡拉OK乐队伴奏.那时进酒店虚荣心理极盛,有包房而不进,专坐大厅卡座,就为了能酒醉后一展歌喉.现在想来真是可笑,不说满桌子菜肴浪费可耻,就那嗓子简直比破锣还破,现在偶尔去歌厅听见有声嘶力竭者就不由心中暗骂,当年我不就是这德行吗?
近些年人们好象都务实了,小酒馆回归了哥们朋友聚会多选择那些风味突出,价格实惠的小店.轮流做东,按喜好点几个小菜,浅斟慢饮.不再唱歌,只为叙旧交流.
小酒馆的好处有3
1 家常风味为主 诸如回民馆的扒肉条,水爆肚,原汤牛肉了:还有东北最普通的地三鲜溜肉段,杀猪菜了.因为点的人多销量大,所以原料新鲜.而这些平常菜肴必须做的味道可口,所以尽管经常吃,但是不会厌倦.
2 到小酒馆喝酒的人就如吃烧烤一样,绝对不会是宴请权贵或者领导.宴请他们是要去那种正襟危坐,餐布雪白,服务员如影随形的添茶倒酒的富丽堂皇之所在.菜肴尽管精美,环境一定幽雅,可惜因为有求于吃请的人,于推杯换盏中多了份拘谨少了份洒脱.小店则不然,虽然略显嘈杂,但尽是故旧亲朋,点己所爱,畅所欲言,惠而不贵,于平实中尽显人之本色,少了些虚伪客套.
3 小店虽小,然买卖好的一般来说必然有其特色.例如我家乡小镇这样的小馆子就有多处.有一骨头馆,只于每日午时开张,菜只骨棒骨架和酸菜,主食米饭,其余不经营.每当饭口必定爆满,晚了?对不起,卖完拉倒,下午就打烊.还有一驴肉馆儿,主要卖蒸饺,来就餐的必点,菜品中有一凉拌豆腐,卤水点之,佐以豆油精盐味素葱花香菜,看似平常然味道非凡.每次归家必须吃两顿.这样的店我想每处都有,所以我到外地时如有朋友招待,总是先问他们经常去哪里就餐.品味地方特色实属人生之幸事.
题目里写了个大酒碗事出有因.常听评书里描述绿林好汉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太平盛世不做强盗想,对于肉吗可是喝酒必备,东北话讲这叫喝谗酒.每于进入酒馆之际,总想仿效小说里的人物,大喝一声,小二,切五斤熟牛肉,打几坛子酒来.开怀大嚼之际,以大碗盛酒,双手举起齐眉,也学学李谛仙长鲸吸百川,任那浊人头脑之物入喉进腹,甚或洒的头脸皆是,干罢喝一声好酒!可惜自从同学朋友步入中年,这一想法越发不现实了.即使干杯也是啤酒,最多不过换成扎啤杯罢了.
不过这次回家又亲历一次大碗喝酒.同事小店新开,各方面还不完备.夏日炎炎大家都想喝凉啤酒,冰柜容量有限不能满足,只有选择大罐鲜啤.可酒具不全.兴之所至众人齐呼拿大碗来.于是一个个赤膊大汉手持大碗痛饮,直喝的嘈嘈杂杂热闹非凡,余音绕房顶行之直欲震落顶棚.次日电话逐个问侯,没有一个不喝高的.想大家为生计故,终日忙碌,难得如此豪迈的饮一场,醉亦欣然.
恰逢那日因故把相机带在身上,所以拍下大酒碗,发上来博大家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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