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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八子于2007-07-20 21:32发表的 : 强烈支持!!我今年在苏州就~~~~~嗨
引用第12楼樵夫于2007-07-20 11:10发表的 : 这很好认的啊。 裁判干嘛了?
引用第22楼hzzzp于2007-07-20 21:44发表的 : 你告诉网上的朋友们,是谁这么不上品.
引用第25楼6500于2007-07-20 21:53发表的 : [font=黑体]弟兄:哪个裁判在俩人没分歧的前提下会说新老鸟的… 按照老法也是双方相互看鸟!
引用第24楼八子于2007-07-20 21:51发表的 : 据说是昆山的鸟友!!!哈哈 算了,其实也怪我自己,没经验!
引用第21楼6500于2007-07-20 21:43发表的 : 老弟:不说了!八月十八南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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