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龟兹是我国古代西域的一个城国。位于天山南麓,地处汉代通西域的北道交通线上,东西千余里,南北六百余里,即今之新疆库车地区一带,包括轮台,沙雅、新和、阿克苏、乌什等地。当年居民多务农,兼事畜牧。有自己的文字,冶铸业较发达。
汉时龟兹属西域都护府管辖。公元前66年西汉宣帝时,其王降宾娶解忧公主之女为妻,同入朝,学汉制度,行于境内。东汉时,班超任西域都护,立龟兹待子白霸为王。三国时龟兹属魏管辖。西晋太康时,其王中遣子入待。东晋时,前秦将吕光立帛震为王。唐初龟兹内附,从此归入中国版图。贞观时置龟兹都督府,后为安西都护府治所。
我国史书没有记录龟兹当年铸钱的事,只见唐僧玄藏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述龟兹两地“货用金钱、银钱、小铜钱”。二十世纪初,库车,城,巴楚、轮台等地的古遗址大都被英,法,德,日,俄等国的探险队所发掘。各次发掘报告中均未提及有出土五铢等钱币的记述。1928年至1986年,我国考古部门在库车地区先后有过六次发掘工作,连续发现有龟兹五铢出土。其中最重要的发现是第六次,在库车县文管所东南面的一个高台下,出土一万多枚窖藏龟兹五铢钱,并伴随着土少量东汉末年的五铢钱。有了这样的东汉末年的参考物,龟兹五铢钱的铸造年代就有了较可靠的依据。《中国北方民族货币史》载:“龟兹五铢,公元91-102年龟兹白霸汗王铸”。此论言出有据,比较可信。
龟兹五铢钱的称谓,过去未能统一应该正名。此钱有称作“汉龟文字二体钱”、“汉龟二体钱”、“汉龟文钱”、“汉龟二体五铢”、“汉龟二体铜钱”和“龟兹五铢”。理由是此钱铸行期间正是中原地区通行五铢钱的时期,它是属于地方铸造,特定区域使用的五铢钱系列中的一员。此钱正面用篆文“五铢”二字,表示属于五铢系列的钱,背面用龟兹文字标明它是由地方铸行的。所以说此钱应定名为“龟兹五铢”。
龟兹五铢钱在南宋洪遵《泉志》中即有著录。1928年黄文弼先生曾在库车采集到一枚。解放后考古工作者先后五次在库车发现此钱,第一次8枚,第二次220枚,第三次2枚,第四次1枚,第五次1万余枚。收藏在库车文管所中。估计只有少量龟兹五铢钱散落在民间。
龟兹五铢多用赤铜铸成。铸造工艺尚佳,字迹清晰。但钱径大小不一轻重有差异,篆文“五铢”二字仿汉五铢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