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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用拆迁协议制约拆迁户掉弃宠物的行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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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5: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拆迁后不良主人遗弃宠物,政-府不能不管
上周六一些志愿者去北苑清河营宣传救助不要遗弃狗和猫的活动,其实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每拆迁一片就留下不少原主人不愿一起带走的猫和犬,有些狗还在原地等待,期待着主人的回来,这就是北京大量流浪狗产生的原因,有的给狗贩子卖到狗肉馆。这些狗本来的免疫状况令人担忧,这样一来更容易传播疾病。那个养犬管理规定也有不得遗弃这一条,但谁来监督和执行?
今天下午已与治安总队的犬管科通话请他们严重关注,另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在拆迁协议中加一条,不得遗弃原有的宠物,一定要妥善处理,否则……. 完全可以用责任和义务来制约那些拆迁户。当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完全可以管起来,否则拆迁款不能全额付给。政-府真是麻木,那么长时间就是没人管,既低能又不负责任,这样的批评还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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