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忉郎
引用第3楼op于2007-08-17 23:12发表的 : 眼神是不错 我想书房须要两种人 一是写的 .......
引用第4楼忉郎于2007-08-18 08:41发表的 : 赞同OP观点,只是再补充一下:我写得不如大家那么多、那么好,又不如OP读的那样明白,所以书房还需要如同我一样的第三种人:混的。
引用第8楼陈鹏于2007-08-22 11:00发表的 : 真羡慕你,我还是没能养成,只有等不干这活了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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