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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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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1: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得书乐

  

  要活得有滋有味儿,须有点爱好。有人爱酒。有人爱茶,有人爱鸟,有人爱花……爱好不同,各得其乐。而我最爱的是书。
   
  人说读书是雅事,但我读书可不是为附庸风雅,仅是多年养成的一种习惯。记得小时候,家境贫寒。好不容易从大人的手里抠几枚硬币,买来一本本小人书,视若心肝宝贝。藏在小木匣中,不时地搬出来翻翻,乐不思蜀。我的读书藏书史就是从小人书、小本匣开始的。上学后,当时最想得到的是一本字典。因大娘家的二哥有一本,世上的事儿都记在那上边,里边还有许多插图。每当看着二哥美滋滋地翻动字典的时候,我就艳羡不已。可直到念完高中,也没能买上一本,平常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看着那花花绿绿的书,自己围着柜台转了一圈又一圈,但常常只是干眼馋。自己于是就经常幻想,有一天有了许多钱,买了好多书,看也看不完。那时在村子里想借到一本书是很难的,因有书的人家很少。记得第一次读《西游记》,借到的还是残本,上面和底下的许多页码都残缺了,整个本子破得像翻毛鸡。尽管这样,自己还是仔仔细细地读完了,着实过了一回儿书瘾。刚上三年级的时候,一次我竟还借到了一本《唐吉诃德》,到底怎么借到的,现在也忘了,只记得看了好几遍,总是稀里糊涂的,甚至过了好几年,我还不明白,唐吉诃德干嘛要和风车决斗?问过几个有学问的人,他们也说不上来。
  
  参加工作后,尽管教师的工资“含金量”低,5块钱一斤肉不舍得吃,20块钱一本书却舍得买。这样,书就渐渐多了起来,于是就想到了做书橱。1993年第一个书橱终于排在了卧室里。当我看着一摞摞的书籍整齐地码放起来的时候,真有点儿喜不自禁了。看着这五颜六色的书脊,抽一本新书摸一摸,再嗅一嗅那淡淡的墨香,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也许这才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藏书吧。中国人素有藏书爱书的好传统,我是知道的,如古代的天一阁、海源阁、绛云楼等藏书馆,其规模可谓洋洋大观矣。我想,如果没有这些老祖宗把人类的文化瑰宝保存下来,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真不知道要留下多少空白呢?可话又说回来,古之收藏家往往都有万贯家产,像咱们这些寻常百姓家,过去连饭都吃不饱,要说藏书,可就真难了。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就应该好好地补偿一下,搞一搞家庭文化建设。
  
  现在书虽然越来越贵.但自己买书的兴致却越来越高。书多了,桌子上、床头上、沙发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北宋诗人苏舜钦日饮一斗,以书为下酒物,我却以书为茶伴侣。工作之余,沏上一杯清茶,翻开一本新书,边饮边读,与古人神交,与今人谈心,兴致所至,宠辱皆忘。睡前,再美美地看上一会儿,让诗情画意融人梦中。有时忙起来,几天不看书.就感心神恍惚,若有所失,横竖不自在。难怪黄山谷说,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陆游当年说自己“饮食起居,疾病呻吟,悲忧愤叹,未尝不与书俱”,自己也有这种习惯。读书确实是至乐的事,是心灵的壮游。它能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因书是心爱之物,所以好书就不舍得外借。一怕毁损,二怕不还。记得一次好不容易购得一本画集,一位弟子执意要借,半年后要回,画集已面目全非矣。不光封面被撕,许多画页上也留下了其不满周岁儿子的涂鸦,自己见状,痛惜不已。因之,我给自己立下规矩:不惜书者不借,不还书者不借。钱不还可恕,书不还难容。据传鲁迅的书不外借,恐怕确有此事。有人说,爱书之人近吝,此言我信。
  
  我读书,一是要读有用的,二是要读喜欢的。有用的,是指对干好工作、业务提高,修养心性有用。喜欢的,是指符合自己口味的。那种满纸弊脚术语概念的书我不爱读;那种以学究自居,充满哲理说教的书我不爱读;那种故弄玄虚、胡乱堆砌的“前卫派\"诗集我不爱读……。近年来,我更爱史书、记传记实性书籍,偏爱清新可人的散文和诗歌,也爱读一些小说。我觉得一个人不读古文,往往根基不实,但若满口文绉绉的也令人生厌。读书还是要跟上时代发展,多读一些时文。因时文可以帮你更新观念,带给你一些新鲜气息。甚至一些有争议的有残缺的作品,如《糖》、《玻璃虫》之类,也不妨看一看,就算是种种“牛痘”,得点教训也是重要的。
  
  读书要戒自满。不读书的的人常感充实,读书多的人越感无知。有的人上了中学,上了大学,自以为满腹经纶,念书不少。其实,作为学问来说,还相当浅薄,相当片面。用林语堂的话来说,“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所以说,多读一些教科书之外的书是十分必要的。
读书要去浮躁心,要远功利。有些人,整日忙于官场、商场、酒场、情场,坐不住,心不静,当然无法读书。如果把读书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进身取利的阶梯,也很难得书中真谛和乐趣。说读书是雅事,就包括戒俗气。还有一种说法,现在社会已进人“网络时代”,讲究“快节奏”,许多东西一按键盘就出来了,读书还有何用?其实,“网络时代”和“快节奏”更需要不断给自己“加油”“充电”,不断读书。
  
  读书还要讲究方法。有人说,书那么多,一个人不吃不睡地读,一辈子也读不完。正因为读不完,所以读书才应先选择,要有主次和取舍。哪些不读,哪些略读,哪些精读,应做到心中有数。有些书,翻一翻,看个大概就行了。但有些精品,得用点儿气力,甚至可以背读。背书一法常为人不齿,但我以为多背一点精品,实际上是走了一条提升自我的捷径,因为只有背过的东西才真正属于自己。
  
  读书为至乐,但读书还须有几位趣味相同的书友。一本书读完,几个书友交流—下心得,相得益彰。我有几位挺不错的书友,从他们那里,我得到许多教益。有时我就想,一生能有几位莫逆的书友,真是天大的幸事!当年李清照、赵明诚二人既是相濡以沫的夫妻,又是情投意合的书友。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曾说起两人的读书之乐:“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你看,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金庸说:“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读书。”我有同感。尽管有人认为读书多的人傻呆、迂腐……其实你说什么都行,而我不改初衷,独得书乐!  
喝杯水.JPG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1: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操作太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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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1: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晚上再来细细的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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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喜欢看黑色铅字被赋予生命,读书之人陶醉在那悠闲的时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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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6: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OK

好读书  读书好   读好书

物质重要  精神重要  后者书中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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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21: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茶好 文更好 你如还好酒的话 我们可以成为知己 我是到一地方必进的是书店 看到满屋的书就感到一种温馨 一种宁静 一种舒畅 说的好啊 朋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颜如玉 向所有爱书的朋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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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03: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个性,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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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07: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得其乐,有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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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10: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静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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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22: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看

都以为您藏书很多

借一二本未还何仿

不知咱们爱藏书的可是一个一个版本 一本一本的挑购的

是热爱好作品才这么不惜金钱的

别人不还

一看架上少了一本珍藏

像失去一部分的精神宇宙

心理可清楚的很

结果就是自己再去买一次了

绝版了就没办法再购得了

借钱可

书不借

这只有藏书人能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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