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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4楼小胖艺碗于2008-04-03 00:12发表的 : 我给妹妹 做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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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6楼遨游青鸟于2008-04-03 00:13发表的 : 嘿嘿,应该和我差不多是最吧
引用第138楼web于2008-04-03 00:13发表的 : 好象逻辑有点问题,还是偶们年纪长了理解不过来?
引用第140楼舞之云于2008-04-03 00:13发表的 : 谢谢姐姐~~~偶多给你点~~~
引用第141楼小胖艺碗于2008-04-03 00:14发表的 : 你也喝酒呀我晕
引用第124楼web于2008-04-03 00:10发表的 : 那得下个保证书,发到手上后,一定要用在青鸟福利事业上.不得挪作它用.
引用第143楼小胖艺碗于2008-04-03 00:14发表的 : 呵呵 不可以做他用的
引用第130楼舞之云于2008-04-03 00:11发表的 : 嘿嘿,老大不许耍赖~~偶就保证不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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