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迷魂汤

[声音] 给武汉青皮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9 0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9楼中国鸟王001于2008-10-05 20:34发表的 :
纹川大地震给四川老乡带来伤害,全国人民也付出最大的爱心和支援,倾全部精力,财力帮助四川受灾人民,解决当时的困难,武汉人民也不例外,你家乡人民正在为恢复,重建家园,而努力工作,你倒好,在青鸟社区打起嘴皮官司来,把你那点精力放在自己家乡的重建上吧,我湖北九头鸟是大人大气的,四川人也是豪爽的,没想到出了你这么个不能容纳人的小孩,尽给别人指手画脚的,小鬼,把心态放正,不要对别人的事说得太多,不要对网上的不顺心,不顺眼的事太再意,这对你小鬼的奉劝,
支持你的说法、团结就是力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01: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迷魂汤) 的帖子

我看了你发的帖,我的理解是,你在和青皮要钱?

奉劝你,各人玩各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9楼小混混于2008-10-06 13:07发表的 :
青鸟是自由论坛,"自由"阁下明白其意思吗?故不必赶人走,也无需挽人留,顺其自然,去者自去,留者自留.一些无为的爭执,毫无意义,在下路过本应一闪而过,但口溴不由自主的参于了.
说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3: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所述,我为你想好一个办法:就是你离开青鸟,什么都OK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云遮雨ok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0-9 13: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5: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fly]楼主你言重了,怎么可以虽便赶人走呢,留不留是他的自由吧,玩打鸟的都是性情中人,你看不习惯可以保留意见啊。[/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7: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不要提这事了我们都是好朋友大家开开心心就行我今天自己会写字了谢谢大家就是不会用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8: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画眉侠于2008-10-05 21:04发表的 :

武汉青皮是条汉子!我支持武汉青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8: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有仇富心理啊!!!! 要不得 罪过 罪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