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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人好梦

【青鸟书房】关于原创、加精和发帖的最新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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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22: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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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4: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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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5 2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刚看到版规。说得十分明白。青鸟管理思路很清楚。书房就是书房,可以开设或不开设,但就是不能“四不像”。
  一定严格遵守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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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狗狂1】都是这一个名字。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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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23: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自己的Q Q空间里发过的文章要不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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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7: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诸葛豆豆于2009-06-06 23:30发表的 :
在自己的Q Q空间里发过的文章要不要注明?
原创视为在青鸟书房首次发表,即没有在任何其他网站发表过的文章,包括博客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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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2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诸葛豆豆于2009-06-06 23:30发表的 :
在自己的Q Q空间里发过的文章要不要注明?

可以在书房发完帖后,在帖子后面说明一下,曾经发表过自己的空间或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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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23: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写就看呗,干嘛要抄哪?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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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20: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的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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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9: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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