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战国】 孟子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孟子说:“鱼是我喜爱的,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两样不可能一齐得到,那么就放弃鱼而留取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存,是我渴望的,义,是我崇尚的,两样不可能一齐得到,那么就放弃生存留取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
生存虽然是我所渴望的,但另有所渴望的胜过生存,所以不会不顾一切苟且贪生;死亡虽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另有所厌恶的胜过死亡,所以有时候面对灾祸也不避让。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恶莫大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如果说人的所有渴望中没有超过生存的,那么为了活下来什么手段不能采用呢?如果说人的所有厌恶恐惧中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为了躲避灾祸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去做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然而实际可以看到的情形是:这样做就能求生,却或许还是不肯这样做;如此为就能免灾,却有时仍然决定不如此为。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这证明另有被渴望的胜过生存, 另有被厌恶的胜过死亡。这不唯独是品德好的人具备的秉性,而是所有人本来都拥有的,只不过品德好的人能够通过修养不让它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而与之,行道之人不受;蹴而与之,乞者不屑也。
一饭篮食物,一瓦罐汤汁,得到它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吆喝着给他,前来领取救济的人不愿接受;用脚推过去给他,乞丐也会将这份施舍连同施舍者一起看轻。
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锺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很多的财物,不以礼义准则辩察就接受,这些财物对我难道真正意味着获得吗?仅仅为了拥有华美宫室,供养更多妻妾,得到被接济的贫困熟人的感激吗?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秉性中宁死都不肯的,现在为得到物质享受、为得到美女妻妾、为得到感恩戴德全都去做,这是不是在明白了天理人道之后应当停止呢?要知道这些做法违背并正在弃失自己的至尊至贵的真实本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