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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laofang于2009-06-10 18:46发表的 : 顶一下
引用第4楼月吟海于2009-06-10 19:23发表的 : 谢谢梦版出自行家的体贴!弄了很久,还是不满意,尤其最后一句里的平仄和韵脚字。
引用第5楼好人好梦于2009-06-10 19:43发表的 : 呵呵,如不按五绝论,完全可不考虑平仄,而且二,四句的韵脚也都在一个韵部!
引用第6楼月吟海于2009-06-10 19:51发表的 : 化了很大的功夫就是想写成五绝啊,就差一口气,但始终顺不过来。最后只好放弃了。 最后那个字虽在同一韵部,但字形上过于接近了,视觉上有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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