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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宜兴人

偷狗人全家死光光,用这种不道德的手法,把我家的狗药倒,真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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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0: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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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5: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食用猫肉狗肉或将被拘留
http://hb.QQ.com  2010年01月27日04:39   腾讯·大楚网   
长江商报1月27日报道 据法制晚报报道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日前,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近日,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4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到300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大部分意见比较客观,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他们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说。
鉴于此,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项目组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将贯彻反虐待的原则。目前,该法律专家建议稿已基本完成。
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常教授说。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常纪文教授表示,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现实情况所作的决定,从长远来看,“动物保护法”仍然需要。(现在网-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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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好可恶啊,我家的金毛被毒死了,伤心好多天,被我看到一定打他们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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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7: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打击偷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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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养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2-1 18: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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