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得书乐
自得书乐要活得有滋有味儿,须有点爱好。有人爱酒。有人爱茶,有人爱鸟,有人爱花……爱好不同,各得其乐。而我最爱的是书。
人说读书是雅事,但我读书可不是为附庸风雅,仅是多年养成的一种习惯。记得小时候,家境贫寒。好不容易从大人的手里抠几枚硬币,买来一本本小人书,视若心肝宝贝。藏在小木匣中,不时地搬出来翻翻,乐不思蜀。我的读书藏书史就是从小人书、小本匣开始的。上学后,当时最想得到的是一本字典。因大娘家的二哥有一本,世上的事儿都记在那上边,里边还有许多插图。每当看着二哥美滋滋地翻动字典的时候,我就艳羡不已。可直到念完高中,也没能买上一本,平常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看着那花花绿绿的书,自己围着柜台转了一圈又一圈,但常常只是干眼馋。自己于是就经常幻想,有一天有了许多钱,买了好多书,看也看不完。那时在村子里想借到一本书是很难的,因有书的人家很少。记得第一次读《西游记》,借到的还是残本,上面和底下的许多页码都残缺了,整个本子破得像翻毛鸡。尽管这样,自己还是仔仔细细地读完了,着实过了一回儿书瘾。刚上三年级的时候,一次我竟还借到了一本《唐吉诃德》,到底怎么借到的,现在也忘了,只记得看了好几遍,总是稀里糊涂的,甚至过了好几年,我还不明白,唐吉诃德干嘛要和风车决斗?问过几个有学问的人,他们也说不上来。
参加工作后,尽管教师的工资“含金量”低,5块钱一斤肉不舍得吃,20块钱一本书却舍得买。这样,书就渐渐多了起来,于是就想到了做书橱。1993年第一个书橱终于排在了卧室里。当我看着一摞摞的书籍整齐地码放起来的时候,真有点儿喜不自禁了。看着这五颜六色的书脊,抽一本新书摸一摸,再嗅一嗅那淡淡的墨香,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也许这才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藏书吧。中国人素有藏书爱书的好传统,我是知道的,如古代的天一阁、海源阁、绛云楼等藏书馆,其规模可谓洋洋大观矣。我想,如果没有这些老祖宗把人类的文化瑰宝保存下来,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真不知道要留下多少空白呢?可话又说回来,古之收藏家往往都有万贯家产,像咱们这些寻常百姓家,过去连饭都吃不饱,要说藏书,可就真难了。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就应该好好地补偿一下,搞一搞家庭文化建设。
现在书虽然越来越贵.但自己买书的兴致却越来越高。书多了,桌子上、床头上、沙发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北宋诗人苏舜钦日饮一斗,以书为下酒物,我却以书为茶伴侣。工作之余,沏上一杯清茶,翻开一本新书,边饮边读,与古人神交,与今人谈心,兴致所至,宠辱皆忘。睡前,再美美地看上一会儿,让诗情画意融人梦中。有时忙起来,几天不看书.就感心神恍惚,若有所失,横竖不自在。难怪黄山谷说,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陆游当年说自己“饮食起居,疾病呻吟,悲忧愤叹,未尝不与书俱”,自己也有这种习惯。读书确实是至乐的事,是心灵的壮游。它能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因书是心爱之物,所以好书就不舍得外借。一怕毁损,二怕不还。记得一次好不容易购得一本画集,一位弟子执意要借,半年后要回,画集已面目全非矣。不光封面被撕,许多画页上也留下了其不满周岁儿子的涂鸦,自己见状,痛惜不已。因之,我给自己立下规矩:不惜书者不借,不还书者不借。钱不还可恕,书不还难容。据传鲁迅的书不外借,恐怕确有此事。有人说,爱书之人近吝,此言我信。
我读书,一是要读有用的,二是要读喜欢的。有用的,是指对干好工作、业务提高,修养心性有用。喜欢的,是指符合自己口味的。那种满纸弊脚术语概念的书我不爱读;那种以学究自居,充满哲理说教的书我不爱读;那种故弄玄虚、胡乱堆砌的“前卫派\"诗集我不爱读……。近年来,我更爱史书、记传记实性书籍,偏爱清新可人的散文和诗歌,也爱读一些小说。我觉得一个人不读古文,往往根基不实,但若满口文绉绉的也令人生厌。读书还是要跟上时代发展,多读一些时文。因时文可以帮你更新观念,带给你一些新鲜气息。甚至一些有争议的有残缺的作品,如《糖》、《玻璃虫》之类,也不妨看一看,就算是种种“牛痘”,得点教训也是重要的。
读书要戒自满。不读书的的人常感充实,读书多的人越感无知。有的人上了中学,上了大学,自以为满腹经纶,念书不少。其实,作为学问来说,还相当浅薄,相当片面。用林语堂的话来说,“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所以说,多读一些教科书之外的书是十分必要的。
读书要去浮躁心,要远功利。有些人,整日忙于官场、商场、酒场、情场,坐不住,心不静,当然无法读书。如果把读书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进身取利的阶梯,也很难得书中真谛和乐趣。说读书是雅事,就包括戒俗气。还有一种说法,现在社会已进人“网络时代”,讲究“快节奏”,许多东西一按键盘就出来了,读书还有何用?其实,“网络时代”和“快节奏”更需要不断给自己“加油”“充电”,不断读书。
读书还要讲究方法。有人说,书那么多,一个人不吃不睡地读,一辈子也读不完。正因为读不完,所以读书才应先选择,要有主次和取舍。哪些不读,哪些略读,哪些精读,应做到心中有数。有些书,翻一翻,看个大概就行了。但有些精品,得用点儿气力,甚至可以背读。背书一法常为人不齿,但我以为多背一点精品,实际上是走了一条提升自我的捷径,因为只有背过的东西才真正属于自己。
读书为至乐,但读书还须有几位趣味相同的书友。一本书读完,几个书友交流—下心得,相得益彰。我有几位挺不错的书友,从他们那里,我得到许多教益。有时我就想,一生能有几位莫逆的书友,真是天大的幸事!当年李清照、赵明诚二人既是相濡以沫的夫妻,又是情投意合的书友。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曾说起两人的读书之乐:“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你看,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金庸说:“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读书。”我有同感。尽管有人认为读书多的人傻呆、迂腐……其实你说什么都行,而我不改初衷,独得书乐! 初来乍到,操作太笨。哈哈 好文!晚上再来细细的玩味。 最喜欢看黑色铅字被赋予生命,读书之人陶醉在那悠闲的时光中~~ 好文OK
好读书读书好 读好书
物质重要精神重要后者书中多矣 茶好 文更好 你如还好酒的话 我们可以成为知己 我是到一地方必进的是书店 看到满屋的书就感到一种温馨 一种宁静 一种舒畅 说的好啊 朋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颜如玉 向所有爱书的朋友致敬 非常有个性,自得其乐! 自得其乐,有乐就好! 清静明了!!!!!!!!!!!!!!!!!!!!!!! 别人看
都以为您藏书很多
借一二本未还何仿
不知咱们爱藏书的可是一个一个版本 一本一本的挑购的
是热爱好作品才这么不惜金钱的
别人不还
一看架上少了一本珍藏
像失去一部分的精神宇宙
心理可清楚的很
结果就是自己再去买一次了
绝版了就没办法再购得了
借钱可
书不借
这只有藏书人能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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