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鸟仙
发表于 2008-4-16 23:09:20
引用第7楼鸟的家园于2008-04-16 23:07发表的 :
这么多的规矩?幸亏我没违反过。
没规矩不成方圆啊
水月禅心
发表于 2008-4-17 11:25:05
学习学习~
水月禅心
发表于 2008-4-17 11:38:31
可以翻旧帖子吗?因为我是新来的,不知道以前的规矩,别的论坛有的不能够翻旧贴的~
鸟随我心
发表于 2008-4-17 12:35:22
引用第9楼忉郎于2008-04-16 23:08发表的 :
青鸟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严格遵守。
泡妞不违法吧?
专业泡妞,业余养鸟
专业泡妞,业余养鸟
应该问题不大~!
舞之云
发表于 2008-4-17 22:32:17
引用第12楼水月禅心于2008-04-17 11:38发表的 :
可以翻旧帖子吗?因为我是新来的,不知道以前的规矩,别的论坛有的不能够翻旧贴的~
50天之前的锁定,谢谢~~
独冷寒冰
发表于 2008-4-18 23:51:48
学习过了~~~~顶
鸟随我心
发表于 2008-4-19 01:45:04
学习一下~!支持一下~!
好人好梦
发表于 2008-4-20 19:08:02
青鸟书房,在我的印象里,始终是个和谐和睦的版块!
我感觉,青鸟中的论坛版块,就象以前的各门派一样,各有各的路数和规则.而书房应该就象是少林寺,是个清净之地,如没有一定的戒律,就有可能把各位朋友们倾心写好文章的心情给冲淡了!支持下!
水月禅心
发表于 2008-4-21 14:59:52
引用第14楼舞之云于2008-04-17 22:32发表的 :
50天之前的锁定,谢谢~~
谢谢斑竹用心回复,好文字就忍不住想翻一翻~
鸟的家园
发表于 2008-4-21 18:35:45
弄了这么多的禁止和严禁,看样子非常严重。不是玩笑,一定遵守。